今天:

公正性声明

  本所(中心)所从事的检验工作,应符
合CNAL/AC01:200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
可准则》的要求,并能满足客户、法定管
理机构或对其提供服务的组织的需求。
  在检验工作中全面贯彻质量第一、科学
、公正、准确、规范的质量方针,为所有
用户提供同等的服务。公正服务做为行为
准则,保持检验工作的独立性和诚实性,
不受来自行政、商务、财务等方面的干扰
和压力影响。
  始终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客户的需要进行
检测,并依据客观检测数据按相应的标准
评价产品质量。
  本所(中心)对委托方提供的与检验有
关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在执行国家
监督抽查工作时,除抽查结果对主管部门
报告外,不得擅自向外界公布和泄露。
  本所(中心)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有关产
品检验的法律、法规,奉公守法,秉公办
事,不徇私情。不准借工作之便,谋取私
利。如有违反,将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过硬的工作质量,确保检验
报告的科学、公正、准确、规范;当质量与数
量发生矛盾时,坚持质量第一。
通过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努力创
建技术、设备、管理、服务一流的第三方质检
机构。实现检验报告及时率98%和一次交验合
格率95%,确保检验报告事故率为0,力争客户
满意率达100%
 
检验报告公布栏
最新政策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标准考核(暂行)管理办法(2008-06-28)
总局第107号令《计量比对管理办法》(2008.6.27)
   
内蒙古产品质量检验所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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