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专题】内蒙古自治区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开展“依法加强召回 激发消费活力”3·15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5 人气:

为普及缺陷产品召回知识、保障消费安全、预防产品伤害、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内蒙古自治区缺陷产品召回中心举行了“依法加强召回 激发消费活力”暨“3·15”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内蒙古质检院党委书记赵莉、纪检书记齐桂敏带领质检院第一、二、三党支部党员参加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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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零距离,召回保权益

3·15日下午,自治区缺陷产品召回中心于呼和浩特市东万达广场设置服务展台,以悬挂活动横幅、展示缺陷产品、设置产品伤害案例展板、发放召回知识系列手册、现场检验检测等形式,让广大消费者直观感受缺陷产品以及存在安全风险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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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自治区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向消费者讲解产品召回相关政策法规、制度流程,现场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疑惑。对大家广泛关注的婴幼儿用品、儿童玩具、学生文具、文创工艺、旅游纪念品、老年用品等产品进行了优劣辨别演示,帮助消费者提高对产品缺陷的认知度,丰富产品召回维权手段方法,有效增强了消费者甄别产品质量的能力,激发了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活力。

内蒙古交通广播栏目组对本次活动进行了现场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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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展宣传路径,扩大宣传范围,3·15期间,自治区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创新采用动画视频模式,设计、制作3分钟缺陷产品召回动画科普小课堂。生动讲解介绍了缺陷产品召回相关知识点,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线上平台积极发布,努力营造人人了解产品召回、积极参与产品召回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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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点产品,提示消费安全

针对近期全国多地、多起电动自行车起火致人伤亡事件,自治区缺陷产品召回中心与黄河流域缺陷产品召回技术联盟迅速反应、积极应对,设计、印制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指南。同时,选择多个居民社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消费提示活动;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安全指南、向社区居民讲解安全知识等,对社区居民如何安全使用、存放电动自行车进行了全面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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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是人们通勤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治区缺陷产品召回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及使用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选择正规专业品牌电动自行车。在选购时要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车辆3C认证,检查车辆铭牌、结构配置与合格证信息一致。

●了解产品的“三包”期限和当地售后服务网点数量,方便后期维修保养;

●检查电池的电压、容量、型号等参数要和电动车合格证上标明的要求一致。

●选择正规渠道的电池。不要购买为了追求超远续航里程,随意改装的锂电池。也不要随意增加铅酸电池串联单体数量。

●充电器的类型要与合格证上的电池类型相同,充电器与电动自行车充电口的结构需要匹配,切勿将铅酸充电器与锂离子充电器混用。

●不要擅自改装或要求销售者改装电动自行车,以免为日后行车安全埋下隐患。

●谨慎存放,安全充电。切勿在住宅内充电、切勿飞线充电,切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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