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自治区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开展维保灭火器缺陷问题座谈

发布时间:2026-09-03 人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自治区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26年9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自治区缺陷产品召回中心,以下简称“召回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某酒店,与酒店相关负责人、灭火器维保企业法人针对维保灭火器存在的缺陷问题开展专题座谈。

工作人员结合近期密集人员场所灭火器维保抽查中发现的该酒店维保灭火器填充粉剂质量缺陷问题,普及缺陷消费品召回相关政策法规及工作重要意义,对照《灭火器维修》(XF952015)、《手提式灭火器》(GB43512023)等标准规范,现场核查灭火器维保实际情况,围绕灭火器填充粉剂质量、密封零部件更换、维保时限、报废年限、压力指标、维保企业资质、维保合格证等关键事项,指导酒店和维保企业对在售、在用灭火器开展全面自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酒店相关负责人及灭火器维保企业法人认真听取工作意见与整改要求,对指出的问题全部表示认可,承诺将对照相关标准对在用灭火器开展全面排查,主动配合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三方就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及时互通缺陷产品问题线索达成一致。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将持续聚焦灭火器维修乱象、“纸面维保”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联合相关部门强化缺陷产品监测预警与召回处置,以更加务实的举措筑牢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