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成功入选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名单
发布时间:2026-07-20 人气: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名单,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内蒙古质检院”)成功入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三家入选单位之一。


设立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是市场监管总局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网的重要工作部署。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为国家批准设立,纳入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网统一管理,主要承担标准实施数据常态化采集、报送及监测分析等任务。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85号)相关规定,监测点筛选严格按照自愿申报、地方推荐、试测筛选、专家评审等规范流程开展,主要从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标准化研究院所等单位中产生,最终形成公示名单。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主要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标准实施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可承接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任务,开展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实施监测相关工作。
此次成功获批,标志着内蒙古质检院在标准实施监测领域的综合实力获得国家权威认可。内蒙古质检院将严格对照国家标准实施监测点建设要求,常态化开展标准实施数据采集、报送工作,全力支撑标准实施效果评估与标准体系动态优化,持续深耕标准监测、效果评估等业务,为自治区及全国标准化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技术与数据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