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检院(自治区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召开电动自行车召回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09-12 人气: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缺陷召回效果的跟踪及监督,优化提高产品召回管理工作实效,9月12日上午,内蒙古质检院(自治区缺陷产品召回中心,以下简称“召回中心”)组织区内正在实施召回的3家共享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召开电动自行车召回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质量发展局及召回中心相关同志深入了解3家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实施召回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缺陷消除推进情况和完成进度;听取了企业对于实施召回和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反馈。与会人员就持续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安全和行业质量提升发展进行了积极交流探讨。
质量发展局强调:企业一定要深刻认识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的重要性,提高重视程度、剔除侥幸心理,从完善自身基础设施、加强消防安全、消除产品缺陷等方面持续采取措施,合法依规经营。召回中心提示企业:应按照程序保障召回工作持续推进,依照召回计划和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召回并上传总结报告,保障召回完成率。
企业方表示,缺陷产品召回活动为企业敲响了质量安全红线的警钟,倒逼企业在产品设计、采购、制造和检测等环节加强管理,使产品质量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他们将会积极推进召回工作持续开展,消除市场中的安全隐患,按照召回程序要求完成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召回。
下一步,召回中心将在总结分析当前电动自行车召回效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企业召回活动的指导,切实提升缺陷产品召回效能,保障消费者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