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检院(自治区缺陷产品召回中心)举办全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24-07-26 人气: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部署,加强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器、电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7月26日,内蒙古质检院(自治区缺陷产品召回中心)组织举办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业务培训。
培训采用线上视频会议方式,邀请中国电研CVC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部长、高级工程师姚华民授课。自治区各盟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质量监督科及相关技术机构、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哈啰、美团、滴滴青桔、青城赤兔、幸福号、鹿城出行、敕勒川出行等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代表等共计3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培训从我国电动自行车的定义属性、产品分类、政策标准、市场现状,到当前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情况、常见不合格项目、隐患整治迫切性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系统化的讲解。重点讲授了电动自行车认证标识、整车质量、车速限值、反射器、脚踏骑行能力、蓄电池及充电等项目的现场检查技巧,为与会人员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
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已达3.5亿辆,年产量超过3500万辆,均已位居世界第一。作为兼具个人出行、即时配送、共享出行等多功能的交通出行工具,电动自行车广受消费者的青睐,但近年来事故频有发生,直接影响到人员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已引起社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
举办“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的重要手段,不仅可以有效提升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产品质量安全及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还增强了市场监管人员、召回技术机构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对自治区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产生积极影响。
下一步,内蒙古质检院(自治区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将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下,继续加大电动自行车缺陷排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