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关于公开采购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人气:

本次拟对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强基工程、基层质量集成服务基地建设、质量强县培育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进行公开采购,现诚邀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强基工程、基层质量集成服务基地建设、质量强县培育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16万元

二、服务内容

供应商须完成《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强基工程项目建议书》《内蒙古自治区基层质量集成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强县培育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确保建议书内容合规、论证充分、数据详实、可操作性强,能够精准对接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为项目立项审批、资金申请及后续实施提供专业、规范的文本支撑。

(一)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方提供的资料,结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质量强基、基层质量服务、质量强县培育的相关政策文件、行业标准及发展规划,明确三项子项目的建设背景、必要性、可行性及核心目标。

(二)系统编制项目建议书,内容需涵盖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与规模、实施进度计划、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等核心模块,确保各子项目内容衔接顺畅、逻辑严谨,符合立项审批规范。

(三)协助采购方根据反馈意见对项目建议书进行修改完善,直至满足立项审批要求;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解答采购方关于项目建议书编制、立项流程等相关疑问。

三、服务要求

(一)内容深度:每份建议书需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背景与必要性、建设目标与内容、实施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分析、风险与对策等核心章节。

(二)成果质量:逻辑严谨、数据详实、分析科学、措施具体,能够为项目立项和后续设计提供坚实基础。

(三)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稿,根据采购方反馈意见在30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并提交最终成果。

(四)成果形式:每份项目建议书提供纸质版2份,电子版(Word及PDF格式)1份。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规划设计管理”“工程项目咨询”或“信息技术咨询”,并具备类似战略规划或项目建议书编制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

五、报名要求

意向供应商须提供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价

(二)资质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业绩合同等)

(三)整体实力与近三年业绩

企业综合实力,人员团队实力,近三年类似战略规划或项目建议书编制业绩

(四)服务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述、项目研究主要内容、项目进度、质保措施、售后服务等

(五)近三年信用与合规记录

提供代理机构信用状况声明:官方网站查询证明,重点显示“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经营异常”等栏目为0条或无记录,声明需体现查询时间及网址、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上述材料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逐页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nmgzjybgs@163.com(响应文件模版见附件,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

六、评选方式

综合评估法

包括报价、资质、整体实力与近三年业绩、服务方案、近三年信用与合规记录等。

七、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炯

联系电话:13848152013

九、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二)供应商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并承诺承担因材料虚假或不完整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我单位保留核查及取消不诚信供应商资格的权利。

(三)本公告解释权最终归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所有。


附件:响应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