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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关于公开比选2026年度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8 人气: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取2026年度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提供院所属公务车辆(21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年检代办等服务。

二、服务要求

(一)正常情况下,车辆维修保养当天交付,大修不超过5天交付,整车大修不超过15天交付,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服务。

(二)提供的零配件必须为原厂原件,辅助材料和工艺应符合制造厂要求。

(三)应设立维修绿色通道及服务专柜,专人接待。根据需求提供免费上门接送车服务。

(四)应提供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服务人员应当在收到客户求救信息后3个小时内到达救援现场并提供救援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行业处罚记录。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一类汽车维修保养资质。

(三)机修车间、喷漆车间及钣金车间总面积不少于1000㎡,停车区域面积不少于800㎡。

(四)配备不少于6个修理标准工位及相应设备。

(五)机修人员总数不少于8人(须提供修理工人从业资格证)。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报名要求

意向供应商须提供报名材料(响应文件模板见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报价(须提供附件内的完整、全项报价,不可缺项)、供应商资质、供应商近三年业绩、质保措施、售后服务,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逐页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nmgzjybgs@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供应商全称+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比选项目)。

五、评选方式

综合评估法(报价、供应商资质、供应商近三年业绩、质保措施、售后服务等)。

六、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炯

电话:0471-3255910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乌海东街26号

八、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二)供应商须提供信用状况声明,声明中需包含在官方网站的查询证明,重点显示“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经营异常”等栏目为0条或无记录,体现查询时间及网址。

(三)供应商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并承诺承担因材料虚假或不完整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我单位保留核查及取消不诚信供应商资格的权利。

(四)本公告解释权最终归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所有。


附件:响应文件.doc